欢迎访问中国法律政策网!

政法系统          最高人民法院   |   最高人民检察院   |   公安部   |   国家安全部   |   司法部   |   中国法学会 

政法网群          京 |津 | 沪 | 渝 | 冀 | 晋 | 蒙 | 辽 | 吉 | 黑 | 苏 | 浙 | 皖 | 闽 | 赣 | 鲁 | 豫 | 鄂 | 湘 | 粤 | 桂 | 琼 | 川 | 黔 | 滇 | 陕 | 甘 | 宁 | 青 | 藏 | 新 | 兵团 |  军情

网站播报

网站首页    对外交流    首届“企业与仲裁”座谈会

首届“企业与仲裁”座谈会

创建时间:2019-07-15 13:56

       2019年7月14日、由中国物资再生协会、北京温州商会、赣江新区国际仲裁院联合发起的"企业与仲裁"座谈会在京举行。这是今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联合下发文件,要求仲裁要面向企业,切实加强为企业服务的指示精神以来首个由企业发起的仲裁工作座谈会。

     会议中,仲裁界专家与企业家们共同探讨了发展行业仲裁的新路径。在听取了企业家们对仲裁工作的意见后,赣江新区国际仲裁院祝先进院长表示,将尽快制定在行业协会和商会内建立独立仲裁员库的具体实施办法。这为我国仲裁向行业化发展,迈进了坚实的一步。司法部洪瑛研究员谈到仲裁应面向最终用户-企业进行广泛深入的调研工作,要打造为企业量体裁衣的仲裁新模式。调解专家穆子励谈到了调解与诉讼、仲裁的区别联系:调解是企业双方让度权利的过程,诉讼是社会公平正义的保障,仲裁的目的是使资本效力最大化。三种纠纷解决方式满足不同的纠纷解决需求。中国国际商会仲裁研究所郭峰认为仲裁是一种民主的纠纷解决方式,当事人可以自主选择仲裁机构,仲裁地点,仲裁员,语言,程序,适用法律,甚至可以通过自身的努力决定仲裁的最终结果。央广传媒副总经理周竟东认为就企业与仲裁而言,企业是主人而不是相反。中企发展控股集团姜建义谈到仲裁是一种最能体现中国以和为贵的商业纠纷解决文化的机制。企业家参与仲裁顶层设计的过程既是企业家不断提高对仲裁的认识过程,也是仲裁公信力增强的过程。中国法学会周占华指出:仲裁原本是企业在长期实践过程中形成的自愈手段,不应成为第三方主宰企业命运的手段。仲裁人的初心就是让企业当家做主。两办对仲裁工作应贴进企业的指示恰逢其时。仲裁只有走全心全意为企业服务的道路,才有强大、持久的生命力。原国务院法制办卢云华司长、中国物资再生协会会长龙少海、北京温州商会副会长陈俊、人民法院报徐光明主任等50余人参加了座谈会。




热点文章

图片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