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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一中学违规发津贴141万余元

创建时间:2016-09-26 08:26

9月16日,湖北省纪委公开通报一起违规发放津贴补贴的典型案例,要求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引以为戒,在中秋国庆期间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准则,坚决杜绝违规发放津贴补贴问题,远离“福利腐败”。

  大冶市东岳中学党委书记、校长朱锐杰违规发放津贴补贴问题。去年1月至今年1月,经朱锐杰同意,该校通过虚报食堂费用等方式,违规设立账外账资金178万元,并将其中141万余元用于违规发放教职工补助。大冶市纪委给予朱锐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发放福利费有什么具体规定?

  根据《湖北省总工会关于贯彻落实全国总工会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实施意见》规定,可以使用工会会费为工会会员发放有关福利,其支出标准如下:

  一是基层工会组织逢年过节向全体会员发放少量的节日慰问品,全年每人总额不超过1000元,不能发放现金和购物卡;

  二是基层工会组织用工会经费给予工会会员过生日的慰问。在会员过生日的当月,可以向会员送价值不超过300元的生日蛋糕等慰问品;

  三是基层工会组织可用会费统一组织会员观看电影,全年每人总额不超过150元;

  四是基层工会组织用会费组织会员开展春游秋游等集体活动,应严格控制在单位所在城市,并做到当日往返;

  五是基层工会开展各类文体活动,确需安排用餐的,对参与活动的工会干部和工会会员可以安排工作餐,每餐人均不超过40元;

  六是基层工会开展职工教育、文体活动、技能竞赛以及评选表彰优秀工会干部和积极分子的奖励,应以精神鼓励为主,可适当给予少量的物质奖励,评出的获奖者不得超过参加人数的三分之一,每人奖品(或奖金)不超过500元;

  七是基层工会参加县级以上地方和产业工会、企业集团公司工会组织的体育比赛,确需为参赛者购买比赛所需运动用品的,每人不超过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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